韦伟仁,男,1998年10月出生,学号 1120170105,系我校临床学院 2017级临床医学院本科1 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进行的《病理生理学》课程考核过程中,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根据《右江民族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2017 年 9 月修订)》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韦伟仁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时间为6 个月,即从 2021 年4月30日至2021 年10 月29 日。处分期限满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处分。
韦伟仁同学如有不服,请于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