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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医学生〔2021〕52号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给予李娜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2021-06-04 17:34  

李娜,女,2001年10月出生,学号5920190308,系我校护理学院 2019级助产专业3 班学生。

该生在 2021年 5月 18日晚上进行的《药理学》实习返校课程重修考核过程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场,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根据《右江民族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2017 年 9 月修订)》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李娜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时间为6 个月,即从 2021 年 6月4日至2021 年 12月 3日。处分期限满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处分。

李娜同学如有不服,请于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6月4 日

附件【右医学生〔2021〕52号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给予李娜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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