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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给予张格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2021-06-24 09:48  

张格,男,2001年6月出生,学号5520200342,系我校护理学院 2020级护专3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5月29日晚上进行的《医学生物化学》课程考核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根据《右江民族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2017 年 9 月修订)》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张格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时间为6 个月,即从 2021 年6月22日至2021 年12 月21 日。处分期限满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处分。

张格同学如有不服,请于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6 月22 日

附件【右医学生〔2021〕57 号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给予张格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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