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2022年国开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为了平稳有序推进2022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为确保我校2022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及额度
(一)每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9月。
(二)贷款额度: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不超过16000元。
二、贷款办理
(一)首贷
在校生首贷,即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脱贫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可持有关证件,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材料,按约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至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流程办理。
(二)续贷
1.续贷的学生,需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在100—200汉字之间。
2.逾期未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办理下一年度的生源地贷款。如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当地资助中心重新设置。
3.国开行要求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系统2次,修改、更新、完善自己的信息,包括学号、手机号等等。如发现学制等信息有误的,还需到当地资助部门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当地资助部门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4.续贷采取线上受理方式,不需要本人(或监护人)到当地资助部门现场办理。具体受理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者当地资助部门在qq群、公众号等平台的通知公告。
(三)非广西籍学生如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首贷和续贷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再办理贷款申请。
三、就学信息变更
如有退学、休学、入伍、升学等情况的学生,请自行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退学、休学文件、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以及学生证、身份证等,到当地资助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如学生不及时变更就读信息,学校资助办将按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每年提供的毕业生名单,要求学生按原定毕业时间正常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贷款政策落实落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时办理首次贷款预申请和续贷申请相关事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要向学生普及预防金融诈骗、诚信还款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醒贷款学生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并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三)在每学年开学期间,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享受缓交学费,待贷款放款到校后再进行缴纳学费。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贷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称回执证明),开学后及时提交并录入回执。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13日